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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亲花了3000块,我才明白照骗不是美颜是诈骗法律应该管起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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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个月我表弟哭着找我借钱,说相亲被骗了3000块。我以为又是那种杀猪盘,结果不是。他给我看了那个女生的朋友圈照片,说实话,长得像某音上30万粉的小网红,皮肤白得发光,下巴能戳核桃。见面那天他找了半小时,最后在咖啡厅角落看到一个目测150斤、脸上痘印比我还多的大姐冲他招手。表弟说当时他还以为是红娘,礼貌性问了句“您好,请问XX小姐到了吗”,对方脸一沉:“我就是。”

我当时其实有点想笑,但看他眼圈都红了,忍住了。后来我帮他查了一下,发现现在有些婚恋App上,专门有人靠精修照骗“钓鱼”,约你出来吃饭、逛商场,一顿操作下来,男的花个一两千很正常。表弟那3000块是请吃了顿日料,还买了个包。你说这算诈骗吧,金额又不够立案标准;你说算民事纠纷吧,人家又没逼你花钱。气得我当晚没睡好,翻了一堆法律条文和案例。

美颜和照骗,中间差着一条法律红线

说实话,我自己也用美颜相机。谁不想把黑眼圈修淡一点?我朋友圈发的照片,也会调个色、瘦个脸,大概比真人好看个20%吧。但关键是你得有个度。现在有些人的操作已经不是美颜了,是换头。五官结构都变了,双眼皮拉成欧式大双,鼻梁高得能滑滑梯,连脸型都从圆脸P成瓜子脸。你拿这种照片去相亲、去网恋,跟拿假币买东西有什么区别?

我记得好像是2024年吧,韩国那边出过一个规定,电商平台上的模特图如果过度修图要标注“已修图”。咱们国家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个人照骗的法律,但《民法典》里其实有说法。第148条关于欺诈的认定,如果一方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情况,导致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,这个行为就可能构成民事欺诈。你把150斤P成90斤的样子,这不算虚假情况算什么?

但问题是举证难啊。我表弟那事,人家姑娘一口咬定“照片就是我,只是化了妆、角度好”。你能怎么办?找个鉴定机构证明她下巴没那么尖?成本比3000块还高。所以现在很多人吃了哑巴亏也只能认栽。照骗不是美颜是诈骗法律应该管起来,这句话不是开玩笑的,它是真实发生在无数人身上的困境。

我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,数据有点吓人

上个月我在粉丝群里随手做了个问卷,大概收了40来份回复,样本不大但挺有意思。其中87.8%的人承认自己用过美颜相机,这很正常。但真正让我意外的是,有差不多31%的人说遇到过“修图程度完全认不出本人”的照骗。更离谱的是,有12%的人坦白了——他们自己就干过这种事,拿精修照去社交软件上骗关注。

相亲花了3000块,我才明白照骗不是美颜是诈骗法律应该管起来第一张图

有个姑娘私信我说,她室友就是靠这招“钓”了个年薪60万的程序员。见面那天室友在酒店磨蹭了俩小时化妆,男方差点没认出来,但最后还是成了,现在都快结婚了。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挺得意,我当时忍住了没怼回去。但我想问,这种建立在虚假形象上的关系,以后怎么办?生完孩子总不能天天P图过日子吧?

这个方法也不是每次都灵,上周我就听说一个翻车的。我朋友公司的男同事,网恋奔现发现对方跟照片差了大概40斤,当场扭头就走了,结果女方恼羞成怒,在商场里闹,说男方是渣男。你说这事谁对谁错?反正我觉得,如果一开始就坦诚相待,哪怕照片丑一点,至少见面的压力会小很多。

国外已经有判例了,咱们也该动动了

我查了一下,以色列2019年有个法律,要求模特和广告商在修图后必须标注,否则罚款。法国更狠,商业用途的修图如果不声明“图片已修整”,最高罚个大概40来万人民币吧。虽然这些都是针对商业行为,但至少说明一个趋势——过度修图造成的误导,法律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咱们国家2026年了,网恋、线上社交早就成了主流。我身边十对夫妻,至少六对是网上认识的。这种情况下,照片的真实性已经不是小事了。有人可能会说,你管得着人家怎么P图吗?问题不在P图本身,而在于你用P过的图去获取不当利益。如果你只是自己欣赏或者发朋友圈骗几个赞,没人管你。但你拿去相亲、拿去骗礼物、拿去诱导消费,性质就变了。

我记得有一次看一个法律节目,有个律师说得挺在理:照骗造成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,目前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。比如你花2000块请一个照骗吃饭,这个钱能算欺诈所得吗?理论上可以,但实践中法院很少支持,因为对方会辩称“你又没问我要不要请客”。这就是法律漏洞。

相亲花了3000块,我才明白照骗不是美颜是诈骗法律应该管起来第二张图

我自己的三个教训,说出来都是泪

其实我也踩过坑。2019年的时候,我在某个社交App上认识一个女生,照片看着清纯得像高中生。聊了一个月,我请她吃了顿饭,花了800多。见面的时候我差点以为她姐来了,真人看起来至少比我大5岁。后来我学聪明了,但凡网上认识的,见面前一定视频通话。虽然这个方法有点功利,但总比浪费钱强。

第二个教训是,不要只看精修图,要求对方发一张“随手拍”。比如在厨房、在地铁上,这种场景没法精细修图。如果对方死活不肯,那大概率有猫腻。我有个朋友就是靠这招避开了三次照骗,虽然对方骂他直男癌,但至少钱包保住了。

第三个其实我也不太确定对不对,但我现在都这么做——第一次见面选在便宜的地方。星巴克或者便利店就行,千万别去日料店。这样就算翻车了,损失也就几十块钱。表弟那次要是约在肯德基,也不至于亏3000。当然,这个方法对女生也适用,万一对方是照骗男呢?

常见问题:照骗算诈骗的话,美颜相机是不是也该禁了?

这个问题问得挺好。区别在于“合理修饰”和“身份冒用”。你给照片调个亮度、去个痘印,这跟出门前化个妆差不多,属于正常社交修饰。但你把圆脸P成锥子脸、把体重从140P成90,这就相当于戴了个人皮面具去见人。法律要管的不是美颜本身,而是利用美颜造成的巨大信息差去获取利益。就像你不能说因为有人拿菜刀伤人,就禁止所有人用菜刀一样。

我其实一直在想一个问题,法律要怎么界定“过度修图”?是不是得有个量化标准?比如脸型变化超过30%算违规?或者五官相对位置移动超过5毫米?听起来很可笑,但如果不量化,法院也没法判。这事说复杂也复杂,说简单也简单——核心就一条:如果对方见了你真人,第一反应是“你谁啊”,那你的照片就有问题

相亲花了3000块,我才明白照骗不是美颜是诈骗法律应该管起来第三张图

前几天我跟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吃饭,聊到这个话题。他说其实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里有个条款可以用,第20条禁止虚假宣传。但问题是,线上交友算不算消费行为?你要是用了付费的婚恋平台,可能还有点希望;要是用的免费App,平台一句“我们只提供展示功能”就把责任推干净了。

我后来把这事发到网上,评论区吵翻了。有人说“男人就是肤浅,看什么颜值”,也有人说“照骗就是诈骗,支持立法”。我翻了大概200多条评论,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——真正反对立法的,反而是那些靠照骗获利的人。有个女的直接说“我P图我骄傲,你被骗是你蠢”。这话听着扎心,但仔细想想,这不就是典型的“受害者有罪论”吗?


反正这事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该怎么解决。表弟那3000块最后也没要回来,那个女生拉黑了他,App上那个账号也注销了。你说报警吧,警察说这属于民事纠纷,建议协商。协商什么啊,人都找不到了。后来我请表弟吃了顿饭安慰他,他说以后再也不网恋了。我嘴上劝他别灰心,心里其实也觉得,这事儿确实挺让人绝望的。

那天后来还有件事,我表弟喝多了跟我说,其实他早知道照片可能是假的,但就是抱着侥幸心理。你看,连受害者自己都知道问题在哪儿,可还是往里跳。你说这到底该怪谁?算了,写不动了,下次再聊吧。你们有没有遇到过照骗?评论区说说,我看看有多少人跟我表弟一样惨。